针对香港现有/新建的用户识别卡(SIM)实名登记政策的个人资料收集声明
本声明是由 中国南方电信(香港)有限公司(“我们”或“南方电信(香港)”)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法例第486章《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条例”)而作出。本声明内“个人资料”一词含有条例所解释的意义。
1. 收集的资料及目的: 鉴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HKSAR”)推行的用户识别卡(SIM)实名登记政策,我们须向阁下搜集阁下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流动电话号码、联络方法、个人电邮地址及香港身份证、中国公民身份证、外国公民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资料等 (“上述资料”),以协助阁下办理实名登记(“上述登记”)。
2. 转移及披露: 我们可能会向以下各方转移、披露或共用阁下以上的个人资料(在香港境内)以达到上述目的或相关的目的,包括 (a) 总部设于中国香港的 中国南方电信(香港)有限公司、其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或承办商(如适用);及 (b)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及其授权的机关。
3. 查阅及更正: 阁下有查阅个人资料的权利。 若阁下欲取得该等资料的副本或认为我们收集及保留了不准确的个人资料,请电邮我们客户服务部门(转交由南方电信(香港)资料保护主任跟进): cs@south.com.hk。有关查阅或更正个人资料的要求或对我们在收集顾客个人资料的政策和做法的查询,可致函我们上述电邮地址。根据条例规定,我们有权为受理资料查核要求而收取合理费用。
4. 免责声明: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拥有上述登记的最终审批权,我们在登记中仅提供协助 (“上述协助”),并不保证登记成功。我们不保证上述资料送达的准确性或是否及时。在法律容许的最大程度下,我们不会就上述协助或登记承担任何责任。
5. 个人资料的保安和保存: 我们一贯致力确保阁下的个人资料受安全保护,不会未经授权或意外地被他人取得、处理、清除或作其他用途。为致力保障阁下个人资料安全,我们在设施、电子系统及管理方面实施适当措施,以保障阁下的个人资料安全。除非个人资料基于合约或适用法例而另作保存,否则我们只会在就原来收集目的(或其直接相关目的)而言必须的期间内保存个人资料。
6. 其他: 我们保留不时修改本声明的权利。
有关上述登记,请同时参阅《一般个人资料收集声明》及《私隐政策声明》。